虽说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简直年少无知到了极点,但我从初二到初三为止,确实曾经有过一种名叫男朋友的东西。
若是个聪明人,听我这么一说大概就心领神会了罢。自负外表之土气无人能出其右的我在陷入了这种境况之后,必须解决一件迫在眉睫之事,这个道理想必是比起一片漆黑之中的篝火还要显眼而又明晰的。
是的。
那就是打扮。
虽说我们在交往之前的邂逅都是在没有开课的暑假期间,但毕竟由于地点是在学校,所以我一直都穿着校服。而我们的首次约会是在夏日祭,所以穿上浴衣也就蒙混过关了。谋士如我,通过这样的手段,一而再再而三地将问题往后拖延着。
但是,一旦正式开始交往,这样的手段可就行不通了。
虽然无论是我还是那个男人大体上都是家里蹲,属于那种即使是约会也只会跑去逛书店或者逛图书馆的类型,但姑且成为了一对恋人之后,还是会相约在周末碰头的。
在周末。
也就是说,穿着私服。
那个连时尚的时字都不知道怎么写的我——必将就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连朋友都不曾拥有的我所能倚仗的,只有杂志和网络了。
碎碎念着这也不行那也不对,从母亲那里要来经费,鼓起勇气侵入那些甚至从未想过要涉足其中的服装店,战战兢兢地应付着前来搭话的店员。
然后,我终于生平第一次穿上了所谓的胜负服。
在试穿时确认外观之际,我感到有些恍惚。
总感觉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自己正在打扮的事实,仿佛正看着一个换装人偶一般——或许正因如此吧,唯独在这个瞬间,对自己缺乏自信的程度相当自信的我做出了这样的感想。
很好,还挺可爱的。
照着镜子泛起如此想法,这还是生平第一次。毕竟,就是这么回事吧?能看着镜子发出『挺可爱的』的感慨的人,除自恋狂外也别无他想了吧。自己认定自己可爱的女人,可悲也该有个限度吧。我这辈子一定都不会对我自己抱有这样的情感——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那个瞬间为止。
世间的男性们啊,请务必铭记一点。
我们并不是什么自恋狂。
衣服的可爱,和我们自身的可爱,并不能划上等号。
所以说,或许那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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