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箭矢已装进弹匣,选择能守住搭档死角的站位。
这些流程已经成了习惯(Routine)。毕竟他们合作了一段时间。
「我随便搜啰。发现值钱的物品就带走,东西则留在这边。」
「没错。」
「马上就好。」
家里遭小偷时,通常只会担心少了什么,而不会去注意多了什么。
黑手(Runner)的工作不只偷抢拐骗。
闯入、携出、绑架、设置、牵制、跟踪护卫、逃走,有时还会助人。
只要这么做,便会有人得利。钱我出。所以帮我跑这趟。这就是一切。
因此,他们收取金钱,时而成为英雄,时而沦为恶徒。
也有不少人极度厌恶冒险者公会、政府、神明,不过──……
到头来,接受自己是更加巨大之存在的片鳞残甲,才是黑手的第一步。
──否则会死。
年轻密探哼著水之都最近流行的打油诗,一面打发时间,一面暗忖。
(说起杀小鬼的英雄这种玩意,不是打油诗还能是什么!)
许多黑手因为对多余的事产生兴趣,或是不看对象就想反咬一口而丢掉小命。
这次的工作也是。
先要有人把东西搞到手。除了事前调查的侦察人员,还有其他人在行动。
事情办完后,肯定也有人负责善后,此时想必也跟他一样在消磨时间。
他们的任务仅是末端的末端,整体的一部分,不可能明白工作全貌。
也有人在这个情况下,试图从诸多环节之中获取利益。
说不定他们只是用来声东击西的人员或诱饵。必须理解这点,并且接受。
当然,就算接受了──要不要听从命令又是另一回事。
恣意使唤黑手、用完就丢,企图独占利润的雇主(Johnson),命不可能太长。
我们很渺小。这是事实。但别小看我们。听懂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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