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真面目是高龄或许有数百岁的狼之化身。
以一介温泉旅馆主人的身份,的确很难与这位曾被人类当作神明供奉的存在相竞争,然而她得意洋洋的表情却也真的如少女一般。
赫萝的兴趣是孜孜不倦地把每日发生的大小事件记录到她的日记中,不过别人写下的记录和自己的相比,好像还是有很不同的风味。
「这能画成画儿呗?」
看来港镇阿提夫的那幅壁画是已经让赫萝食髓知味了。
「你的美貌哪里是画成画就能表达的啊。」
这话虽然让赫萝高兴了一阵子,但她很快就发现罗伦斯是在搪塞自己,随即撅起嘴来。
两个人静静地盯着彼此对峙了片刻,终于忍不住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该去把草稿还给人家了,顺便吃个饭吧。」
「唔。咱偶尔也想吃新鲜的鱼。」
这也应该归罪于让她在阿提夫知道了鲜鱼的美味。
罗伦斯想掂量钱包的重量,却发现赫萝正朝着它伸出手来。
抓住她的手之后,赫萝随即露出了毫无愧色的笑脸。
从她露出这种表情的那一刻起,自己就已经输了。
果然正如地方志上的记载啊。罗伦斯在心中笑了笑,同赫萝一起走出了旅舍的房间。
罗伦斯和赫萝去往教会返还地方志的手稿时,正巧是中午礼拜结束的时间,可以看到人们纷纷从教堂中走出。其中有好几名商人发现罗伦斯后,都轻轻抬起帽子对他行礼。似乎自己真的已经变成了一个名人。这种感觉让罗伦斯有些痒痒的,但身旁的赫萝却挺着胸。
——多亏有咱,才让汝这大笨驴有了点样子。她大概是要表达这种意思吧。
「哎呀,罗伦斯先生。」
「你好,艾尔莎。」
走进教会后,两人遇到了一个挽着发髻怀抱着圣典的女司铎。圣典抱在她的怀里,感觉好像很重。
她是罗伦斯与赫萝刚邂逅不久,在寻找其故乡的旅途中结识的故交。
后来两人结婚时的婚礼司仪也是她。艾尔莎的性格黑白分明又不拖泥带水,对罗伦斯而言,她是仅次于赫萝,能让自己服服帖帖的人物。
「我们来还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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