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嫂,你上哪去了?”
沈明珠回到家时,蒋小乔正火急火燎的准备出门去寻她。
“我到河边转转。”沈明珠把一大捆的艾草放下,“小乔,这是艾草你得空了洗干净,切小段晒干收起来,等到冬天取它煮水泡脚,于身体有益。”
“好嘞。”蒋小乔往外院门外看了一眼,见有村民踮脚勾着脑袋往里看,她就拉着沈明珠去厨房,“三嫂,天还没黑呢,就有许多人到芦苇荡放鱼笼了。我们今天还去那里族吗?我怕去晚了,没地可放了。大嫂和二嫂去挖蚯蚓了,咱们今天也去早一些。”
沈明珠没说自己猜到这个结果了。
她今天去下游河岸转了一圈,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位置,如果想安全放鱼笼,也只能继续放在原处了。
“行!我们也早点。”
“那我去田地里通知大哥他们,让他们早点回家。”蒋小乔说完就匆匆往外走。我爱搜读网 .520soduxs.
沈明珠回屋,站在蒋宸身后静静的看他写字。
蒋宸的字真的很好看,苍劲有力,笔锋如剑,气势十足。
她看着看着就想到了许多书中的情节,想到书中并没有详细写蒋宸是怎样从一个寒门子弟一步一步的变成人人敬畏的蒋首辅?更没提过他考取功名的日常,只是几句话带过。
在这么一个讲究门第之分的古代,想想也知道蒋宸有多不容易。
他能咬牙坚持下去,或许,还得归功于原主吧。
原主的抛弃,高子杰的打击,那些通通都他当成坚持的动力了吧?
想着想着,不由又想到他的结局,想到他对原主的情深,正百般不是滋味之时,蒋宸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你在发什么楞呢?”
沈明珠回过神,冲着他笑了笑,“没发楞,只是觉得夫君的字写得好看,都说字如其人,我在想夫君的字体苍劲有力,笔锋如剑,气势十足,那夫君将来一定能有大作为。”
闻言,蒋宸问:“你说你识字,我只道你识的不多,却不曾想你对字体也有研究,那不如你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吧。”
沈明珠笑笑,“我就是班门弄斧,听说书的形容过字体,所以就用上夫君这里了。夫君没有说错,我识的字的确不是很多,写的字更难看。”
虽是这么说着,但她还是取过蒋宸的笔,提笔蘸墨,战战兢兢的在纸上写下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