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所以林启山重头开始,交换了一下信息。
陈怡曼就是典型的燕京大妞,表面高冷但个性强烈,不认识时可以互不对眼,但熟悉了就能有说有笑当朋友,她亦是胆大外向的代表,骑马摔断过手但谁也劝不住,就爱这一行。
“你大一的啊?”林启山得知了信息后冲她伸手,“只能说很巧了!”
“这也算巧吗?”她笑着跟他握了握手,“我本来是要出国去读的,后面因为家里一些事就留下来了。”
林启山好奇:“欧洲还是北美?”
“英国。”
林启山了解:“那边玩马术的人比较多吧,氛围很好。”
她有些感触:“国内玩这行的人太少,而且我一些朋友就觉得骑马脏还累,骑久了身上还有股夹杂着马粪的味儿,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
林启山有他自己的观点:“你这话说的,我可不太爱听——男孩子就应该受得了啊?”
陈怡曼闻言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还不是因为喜欢!”林启山补充。
“对!”陈怡曼相当赞同,“管他们的呢!一群只会蹦迪烂醉,弱不禁风的——”
林启山弱弱的:“我平时也……蹦迪泡吧的。”
陈怡曼表情憋了两秒,才急刹车改口:“你不同!”
林启山笑起来:“你突然可爱了。”
她反过来问:“你是不是经常泡夜店?”
林启山说:“只要有这个兴趣我就会去,现在还有哪个年轻人不泡的?”
“我啊!”
“你原始人了!”
“哎!我才不是!”陈怡曼笑着反对,“我去过几次的,只是觉得不太适合,我还是更喜欢清吧听演唱,跟几个姐妹勾肩搭背讨论生活和帅哥!”
“音乐节呢?”
“我喜欢!”陈怡曼欣然点头,“音乐节是少数我喜欢闹哄哄的地方,那才是爱好者的集中!而夜店感觉只是来玩,来猎艳,鱼龙混杂!”
“哦我知道了……你们这些大妞,就是喜欢走在个性更前沿的,普通人喜欢什么苏打绿、五月天的乐队,你们偏就喜欢mojohand、葬尸湖,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