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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有一家自己的娱乐公司,那肯定是如虎添翼。”
“不管是明星代言,还是广告植入,甚至定制综艺,电视剧,电影,都可以做到相辅相承。”
“但,成本是最重要的问题,价格会不会太高?”
“而且,这一块,一定要和平台分开运营。”
江振华站在纯粹客观的角度分析。
美业和娱乐圈,天然具备合作的基因。
只是,娱乐圈水太深,他真的不懂。
真要想做大,所投入的资源和资金,不亚于现在做的平台。
楚尧的态度是——
“不要管投入的问题,只需要考虑方向和执行,还是那句话,钱管够。”
就很……霸气。
有这个态度打底,江振华开始进入熟悉的思维模式。
纸上谈兵。
进行头脑风暴和逻辑推演,提出了一些设想和方案。
娱乐公司,不管是明星,还是所产生的一切文艺作品,本质上都可以属于“流量入口。”
而美业平台,本质上属于电商平台。
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流量。
后者可以为前者提供变现。
在平台发展的初期,明星可以为平台带来引流,形成消费者信任背书。
在平台发展的后期,可以反哺明星,实现商业价值的双赢。
在执行上的区别则是——
平台必须要做大。
平台不大,就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就活不下去。
但娱乐公司,可以丰俭由人。
娱乐公司,核心资源是人,是作品,是项目制的集合。
有钱有资源的话,就做吧。
……
他分析的,和楚尧想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