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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书桌前,扫眼看去,眼下的这笔墨纸砚可比他小时候练字时候用的要好多了,神情微顿,我抬手从笔架上选了一只狼毫毛笔。
狼毫,不是用狼的毛制成的毛笔,而是黄鼠狼的猫!据我所知,狼毫毛笔以东北所产‘关东辽毫’品质最佳。
“玹玹,喜欢什么?写完送给你!”我笑了笑,转头对着李玹道。
李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守着她爸爸呢,还这么贫!都不知道肚子里装了几份货,就在这显摆。
李忠山笑笑,也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
“那就......”李玹眼珠滚动,“写李清照《点绛唇》吧,蹴罢秋千!”
我诧异的看了李玹一眼,看来生在书香世家,果然也不是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古灵精怪之下藏着的是一份腹有诗书。
看着李玹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丫头是想要考考他,让他在未来的岳父面前出丑呢!
这首《点绛唇》是李清照在恋爱时期描写女子的一首词,写尽了少女的天真和羞赧。
“好,那就写这首送给你!”
我挽了挽袖子,抬臂提笔让毛笔浸满墨汁。
“咦?”看着笔下的砚台,我诧异出声。
宣纸整平,镇纸也是上好的玉石,青色的,我看不懂是什么玉石。
下一刻,我屏神静气,一首点绛唇一气呵成。
——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我用的是行书,行里字间干净利落,虽然不至于说是有大家风范,但没有十几年的功力却也绝对不可能写出来。
“好!”李忠山再次看我,目光之中终于是涌出了深深的惊讶,这个青年他好像是永远都看不透。
才二十几岁,笔下书法便有这般功力,足以见得很不简单。
“混沌啊,你这字没有十几年的功力可写不出来啊!”李忠山惊叹。
李玹诧异,他可是很少看到爸爸这么夸一个人,特别是在他专业的领域,“有那么厉害吗?”
“没有那么厉害,你怎么就写不出来,我也是从小就教你!”李忠山没好气的开口。
我笑笑,“从小跟着爷爷长起来的,老爷子喜欢这个,就跟着学了不少,自从读了书就好多年不练了,手生得很!伯父见笑了!”
该低调的时候还是要低调的!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