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将进酒,杯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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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体字里行间都充斥着豪迈、洒脱的气概,这是一般文人书法所不具有的。

人有像貌、筋骨、精神,字也有像貌、筋骨、神韵。

正所谓,书法越好,写的越草。

书写《将进酒》这样的诗,就是要从豪迈洒脱大气,丝毫不遮遮掩掩,因此,毛体最为合适。

秦长青最开始写的就是楷书,楷书通常情况下注重回锋收笔,讲究一个含蓄逆锋。

但秦长青完全没有回锋,也不讲究什么逆锋,直接开壳,这样的写法带着行草的意境,丢掉了含蓄之后,反而多了一股子和谐、自然、洒脱。

逐渐的,秦长青的笔法开始变了,楷书向行书过度,最后干脆就变成了行草。

无论是笔意还是笔法,乃至笔画之间、不同字体交换之间,都和诗词有了若有若无的牵线,一点都不突兀,反而有一众浑然天成的感觉。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孔夫子,儒学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这……

孔颖达等人是见过秦长青书法的,可那时候的秦长青就是胡乱的写写,现在不一样了,秦某人开始认真了。

看看写的字,秦长青又是灌了一大口酒,酒壶端平,“大舅哥,满上!”

李泰立马给酒壶倒满酒,讲道理啊,李泰看到这幅字,也懵逼,这也太牛掰了吧?字,还可以这么写?

张玄素有胳膊肘,捅了几下裴俊,“我说老裴,长青的字足以开宗立派了吧?”

裴俊点点头,“能够在书法上有如此造诣,那可就不是苦练之功了,定然是天纵奇才。”

“五姓七望这群混蛋!”

张玄素一攥拳,“长青不就是卖诗词挣点钱,养着游骑卫吗?

碍着他们五姓七望什么事儿了?

就这样的天材少年,怎么会去抄袭?

随随便便说出来一首诗都是宗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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