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苟同。
(想解开谜团什么的)
(还有求知的好奇心什么的)
这种动机无法理解。
不对,越是在形式上理解不了这种死板的说法越是夸大其辞。换种明白的说法,沙咲抱有的是,“不是很明白”的这种暧昧至极的想法。
不是,很明白。
就算是不自在,就算是痛苦,也不打算说出来。在日本,有着侦探没有搜查权,犯罪现场也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什么的规定存在,所以说,你去杜撰的话确实也可以理解。不过杜撰也得有杜撰的条理吧。
应该很擅长扯谎吧。
虚构是为了去骗人的,但不是去让你混淆别人的,沙咲一直保持着这个看法。
不然的话,无法理解。
(对)
(问题是,动机)
(还有目的)
理由。
解开迷题。
求知的好奇心。
这样倒是还说得过去。
这和沙咲的坏毛病也相似。没有想要去否定理由本身。
(不过,名侦探)
(难道不害怕么)
这个。
就是这个。
开始犯罪搜查,不就是去和罪犯打交道么?
有犯罪就有罪犯。
有杀人事件就有凶手。
这是绝对事实,他们太没自觉了。
如果是为了社会正义,那还可以理解。但是很明显他们不是为了这个。
纯粹的为了解谜,爱好。
太傻了,总觉得。
想解谜,想好玩,弄点智力游戏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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