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扣与盒盖。
放在床上的诸多武器全部都是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所新准备的。这些利用艾因兹柏恩的庞大财力所搜集到的武器,确实都是极为高价又贵重的最新型装备,但是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以及适当的管道就可以轻易弄到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长达一四英寸的枪身让人联想到一柄收在皮鞘中的短剑。如果要说哪个零件像手枪,那就只有扳机以及击槌而已了。外观极为简朴,既没有转轮也没有枪栓,与中世纪末期的击发式手枪很类似。
Contender实际上是单发手枪,在中折式的枪膛中只能装填一发子弹。这种枪本来是射击竞技中使用的运动用枪,切嗣用的这把枪是换过枪身的猎枪式样,能够使用狩猎用步枪的大口径子弹。不只如此,为了使用「魔弹」,他还在膛线以及撞针用魔术做过处理。
这支枪使用的是点30-06Springfield弹。瓶颈状构造的步枪子弹在大小尺寸与威力上本来就不是手枪子弹能比得上的。比起大型军用步枪的点308Winchester子弹,点30-06的威力还高出一成左右,甚至还凌驾于HandCanon等级的麦格农弹。以随身携带的手枪来说,这种子弹的火力可说是过于强大了。
但是这支枪真正的可怕之处,不是在于火药与弹头所产生的物理性破坏力。
木盒中有一套与枪枝摆在一起的专用子弹——现在还剩下十二发子弹在铅制的弹头芯里封着切嗣从自己骨头上取出的骨粉。当这枚『魔弹』带着切嗣的魔力击发出去的时候,就会将魔术师切嗣的「起源」打进对方体内,简单说来就是一种拟似概念武装。
魔术师对魔术太过执著就会忽略科学技术……这种说法毕竟只是一种倾向,换句话说就只是一般性理论而已。或许世界上大多数魔术师的确都会被夜视装置或是热感应瞄准镜之类的手段打破罩门而落败。可是有些例外无法用一般的经验或是法则忖度,对普通魔术师适用的一般性理论要是遇上更加诡奇的魔术师就会失去效用。切嗣把这种对手称为「强敌」。
如果过上谋略无法打倒的「强敌」——这时候切嗣只能以一名魔术师的身分,利用他习得的所有秘术加以对抗。届时这支Contender将会成为切嗣唯一,也是最强而有力的獠牙。
切嗣让心中的时间倒流,一边从盒内取出Contender过去吸了切嗣无数手汗的胡桃木枪柄,和他的掌心与手指紧紧密合,即使过了九年的空白时间,握起来仍然非常称手。
这种一体感让人分不清究竟是手掌握着枪柄,还是枪柄让手掌握着。只要手指轻轻出力,整支枪感觉就和手骨融合在一起,仿佛成为手腕延长的一部分。
他用食指一勾扳机护弓下的勾铁,解开枪膛锁,往前放倒枪身。将一发同样从盒子中取出的魔弹装入打开的枪膛内,接着手腕一翻,让枪身弹起关闭枪膛。
如此一来,枪枝本身加上子弹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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