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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要开什么枪呀——痛冷锐(咕哇滋)!?这水枪是哪来的啊!」
被巫女狠狠击中,神死矣。
只见爱美手持足足有两倍手臂粗的巨大水枪,呢嘻嘻笑着。
「这是什么啊!?」
「听了吓死你!」
她摆出彷佛会在「巫女服与机关枪」这类电影中登场的架式,
「对付变态用的帮浦式大型改造宝特瓶波鲁勒萝拉UNO版,名叫笨瓜水箭炮!这是我为了打倒你而日夜研究的结晶!今天我绝对饶不了你!」
「真不愧是小学生……魔改得太过火了,根本就犯法了吧……」
「击退变态比什么法律更重要啦!」
有道理。
当然,遵守法律是近代社会中必须尊重的概念,但如果太遵守法律,可能会迷失重要的事物。法律终究是人类制定的伦理,比不上老天制定的真理。所以有时候必须跨越界线,才能得到某些事物。
各位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吧。
简单来说——违法萝莉比合法萝莉(注5)还要强啦!
萝莉塔万岁,来击掌吧!
「呢呀——!你、你在乱摸哪里!?」
「因为是击掌呀。」
注5合法萝莉,原捏他出自声优金田朋子,指外表看起来还没成年,实际年龄已经成年的女性。至于违法萝莉……各位懂的。
「别再说了,你这六角恐龙大南瓜!」
附带一提,变态比违法萝莉还要强喔。区区水枪怎么能阻止我呢。
在飞溅的冷水炮击中,我们两人感情和睦地嬉戏着。一段时间没见,热情的肢体接触简直像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啊。违法萝莉真是太棒了。
「住手,给我住手!别拿人家的东西!不、不要射奇怪的地方!呀,住手,粉冷你听不懂吗!」
「哇哈哈,谁叫你开发什么异次元武器,这就是下场啦!」
「跟、跟你说很痒是聋了吗!好冷好冰好痒你去死啦!不、不行了!投降投降,饶了人家吧!呀哈哈、哈哈、呀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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