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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案时,犯人不在室内完成的诡计。
(2)犯案时,犯人留在室内完成的诡计。
(3)犯案时,被害人不在室内完成的诡计。”
“在本案中,所谓‘犯案’是指把巧克力放在学生会室桌子上这件事。”
针对成田的确认,会长深深地点了点头。
“对。这是比起秘密杀人也不逊色的,骇人听闻的事件。”
“这么夸张……?”
“我们终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发生的悲剧吧。真可谓是日本版的血之情人节。”
“佐佐原你从刚才开始就不对劲啊佐佐原。”
囚犯的妄言不去管它。
“哎?(3)这个‘被害人不在室内完成的诡计’是怎么回事?说是案件却没有被害人吗?”
认真听讲记笔记的春日同学不解地歪着脑袋。仔细一看确实是很大的发带,“哗啦”一晃真是可爱。看到这幅可爱样子就变了一张脸的松宫同学真是让人恶心到反胃。
会长十分自信地——她对自己整个下午没有听讲研究密室诡计的事情有了成果很开心吗——回答了春日同学的疑问。
“这个呢,比方说,被害人被凶手刺伤后逃进房间,为了避免犯人的追击所以自己锁上了门——这种情形。如果被害人就这样死在房间里,对于不知情的人来说看起来就像密室杀人一样。”
“喔,原来如此。但是……”
“是啊。这次的事件,巧克力不会自己走路,所以(3)首先可以被排除了。”
如果是杀人的话,或许可能存在基于某种理由、方法,将被害人的尸体移动到密室内的情形。不过这次的客体是巧克力。即使从唯一的出入口B窗把巧克力送进来,也不可能顺利地放到位于死角的桌子上,或者要这样做需要复杂的机关和道具。可以说完全是不可行了。
确认大家都没有异议,会长重新回到话题中。
“那么,就按顺序来,开始讨论‘(1)犯案时,犯人不在室内完成的诡计’。”
“请等一下。”
这次插话的是松宫同学。
“即便我们假设真的存在给死狗郎送巧克力的疯子,不进入房间,要怎么才能把巧克力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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