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龙之峻岭

贼是一群有勇气又有职业意识的勇者,完全不理会屠龙的传言来袭击我们呢?我和你2个人能保护好2辆运货马车吗?少了6个人的话?”

“——哈啊?”

对于琦亚的奇思妙想,塔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就是没有勇气和职业意识的家伙才会当山贼吧!……不,就算是假设也不是没有可能,像这样不幸中的不幸,概率可以说是零。100次当中有99次都因为名声,金钱便能滚滚而来。之后就注意不要搭上衰运,小心行事就可以了。”

“嗯……”

即使说明到这个地步,琦亚还是一副难以信服的表情。

“传言那回事,真的那么好利用吗?不会有反效果?‘凭2个人就能打倒的话,那条龙是有多弱啊’不会变成这样?”

“这个时候就要凭三寸不烂之舌了。并不是要见证人看到我们跟龙的决斗。”

事实上,塔乌为找到了“似乎两个人就能打倒的小龙”而感到兴奋。不管打倒的是多小的龙,龙就是龙。作为证据只要把遗骸的一部分拿回去就可以,之后的就随你捏造了。比如从遗骸上切下来的尾巴多少有点穷酸相,只要主张说这是10条尾巴其中的1条,听到的人也就只有相信了。反正能正确掌握龙的容姿的人本来就极其稀少。极端点说,只要有看上去不是一般生物的遗骸,也可以巧妙地说成是龙的一部分。

实际上塔乌在雇佣兵时代,曾经好几次看到过吹嘘自己杀了龙的同业者。的确这些家伙们都拿着人们没有见过的奇怪的角、牙、鳞片和骨头等作为证据带在身上。显摆这些装饰品的家伙,在同部队中无论奖励还是待遇都相差悬殊。在战斗的时候虽然会引人注目,被当成目标,危险性也会增加,不过只要拥有与名声相称的本领便可。或拥有比名声中更高的武功,敢于成为战局中的焦点。只要有了屠龙的轶闻和证据的话,便有可能做到那个地步。

而且也不一定要把龙杀死,即使是只能把它的一只角折下来也可。估计那些因屠龙而闻名的家伙大多也是这样做的。不管实际上你用的是多么卑劣的诈骗手段,给屠龙者带来的变化都是确实的。

“喂琦亚,你觉得我们和流浪狗的分别在哪?”

“嗯?”

“赚小小的日薪过日子,撑到有下个工作为止省吃俭用……这样的生活,和翻找残羹剩饭的流浪狗是没有多大差别的。我们需要计划。为了明天的计划,能把我们和流浪狗区别开的计划。”

“这计划就是——你说的‘传言’?”

不能彻底理解的琦亚叹着气反问道。

“我搞不明白啊。我和你都只有一个名字就够了,还想要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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