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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动作并不急促。
排成四列纵队的队伍,其行进速度可以称得上缓慢。
简直就像是复活节的游行队伍一样——宛如是要忘掉这个不合时宜的感想,马克军曹再度大声喊道:
「先趴下来避开他们的第一波炮火,在他们开始第二波射击之前仔细瞄准后再开枪!等到敌人混乱并且影响到上膛速度的时候,我们趁机再发射一波!」
老手重新装填步枪子弹的时间是二十秒,而一般则需要三十秒。但要是没有清理枪管跟枪口的积碳,很可能会导致卡弹,因此重复射击会使得成功发射子弹的机率逐渐下降,这是用枪的常识:而胜负的关键,就在于能否趁着敌方的混乱取得重新装填的时间,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好指示的。
他并非身经百战的勇士,也不是千锤百炼的士官。
就和大多数在场的士兵一样,他只是个在这场战争开始之后,被义务感、荣誉心及冒险心这些青年容易陷入的错觉所号召的一介平民,只能称得上是义勇军而已。真要说起来,与其拿着步枪上战场,他更适合抱著书上图书馆。他只是因为「识字」这个理由,才取代已经战死的前任长官负责指挥罢了。
这个大队的指挥官是一个出身于西点军校的少校。昨天将军前来视察时,这位指挥官对将军如此宣誓道:即使太阳西沉,在获得胜利之前,您的阿拉巴马士兵们都会留在此地奋战。
虽然并没有怨恨长官的意思,但在没有可供撤退的预备阵地,也无法期待会有预备部队前来支持的现状下,长官下令这几个中队必须守住这里,事实上就等于是要他们死守到底。
不过他们毫无例外地都讨厌那些趾高气昂的《北军士兵》,因此打算待会儿尽可能地多杀一些「青服(注1)」。
马克军曹以右手大拇指扳起撞针,将枪管与雷管结合。
等到这场战争结束就去西部吧——马克军曹忽然回想起他在战前拟定的计划。要是没有爆发战争,现在的他应该正在天气温暖的西岸的某间大学里,过着在图书馆里沉溺于书香之中的生活吧。
以拇指的指腹轻轻把雷管压紧,手指一边扣住扳机,一边将枪身靠在右肩。他在手指上沾了点口水擦拭准星,这是他当年在森林里头打负鼠的时候向父亲学来的小诀窍。隔着准星所看见的远方平缓起伏的山线,接二连三地出现了许多敌军。就算再怎么估算,敌军的人数至少也有一个师团以上:也就是说,以这样的规模来看,考虑敌我人数上的优劣是没有意义的。
要是能够在这场战争中活下来的话——他更正了刚才梦想中的美好战后生活的前提条件。
一八六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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