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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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做这种事,已经失去的宝贵生命也回不来,但还是让我们稍微将时钟的针往前倒退几格。那个被大卡车辗毙的可怜女孩子并不是一个人去上学的,她跟朋友一起,应该是两个人正并肩上学的途中吧。

在骑着自行车准备去大学上课的我面前,她们两个人似乎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因为是小学生的步伐,骑着自行车的我马上就能追过她们。我的坐骑虽然是登山越野车,但在人行步道上其实也没办法骑出太惊人的速度。

当追上她们后,我才知道这两个小学生其实并不是『感情很好的』走在一起。

你又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又怎么会知道她们两个人的感情到底好不好?——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询,但就算我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就算我不是任何人,就算我连自己都不是,我也能明白。

因为她们两个正边走边玩掌上游戏机。

她们玩的是哪家出产的游戏机?正在玩什么游戏软体?她们当时有移动脚步吗?这几点我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我想她们玩的可能是不同的游戏吧。就算她们玩的是同一款游戏,当时的掌上型游戏机也还没有进步到可以在不连线的状态下进行对打吧?

她们只是走在同一条路上,朝着同一间学校前进,分别玩着不同游戏的两个少女。我实在无法认为她们的感情很要好。

不过这些推理都是后来附加上去的,那个时候的我根本没办法想那么多。

只是回忆起来时,想起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情,才让我觉得这两个人应该是那样的关系吧。

骑着能飙出速度的自行车,我也正忙着往自己的大学前进,要是有那个意图,我随时都能加快速度超越她们两个人,但这个时候我并没有那么做。

毕竟人行道的空间也不是很宽敞,若想超越她们两个人,必定会以几乎快要擦撞上她们之中某个人的方式惊险掠过。对经常目击交通事故的我来说,过上这种事当然是能避就避。就算能把意外频传这种事当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若是自己成了当事者,而且还是加害者的话,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一件事。不对,或许正是因为我已经把意外事故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为我太明白那种悲剧,才不愿意成为交通意外的加害者吧。事实上,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取得汽车驾照,因为我太了解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无法负起责任』有多悲惨,所以直到现在我唯一能拿来证明身分的仍然只有护照。一本护照十年内都不用更新,这可是我用来证明身分的重要宝物。

但,回想起在那之后的状况发展,就算多少有些勉强,我还是应该驱车追过那两个女孩子才对。如果能因为我的超车行为,让她们意识到「世界上就是有那种横冲直撞的自行车,所以边走边玩游戏是很危险的」的道理,或许就能避免之后发生的那场悲剧了。就算我不想超车赶过她们,至少也该按响车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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