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却有泥土吗?是洋馆周围的泥土?」
「也有脚印,就在公滋住的一楼房间的窗户外面。」
「那片生长着白桦的地方吗?」我问。
「就是那里。」槽木答道,「本人供称他是去散步了。」
「他小的时候也是这么说。」
「这样吗?」
第一宗命案的时候……公滋回答他在凶案发生的时间去森林散步了。当时是早春,清晨散步相当寒冷。若要说可疑,这段证词相当可疑,可是其他证人也都自称什么在睡觉、在洗澡、参观标本,根本是半斤八两。
而且,
「从那里没办法去到二楼吧?」
「唔,一般是去不了。那栋洋馆的天花板很高不是吗?二楼的窗户大概有一般房子的三楼窗户那么高。这样说太夸张了吗?」
「不,差不多吧。搜查员曾经试着爬上窗框,但是相当困难。要是不准备梯子的话……」
我也试着爬过。
当然,像我身材这么矮的人,根本爬不上去。
首先,脚根本踩不到窗框。就算硬踩上去,爬到窗上,手也构不到上面的框。
「猴子的话,或许爬得上去吧。」我说。
「哦,之前的班长也说,搞不好公滋就像猴子般灵活。虽然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唔,他人是不胖,但是不管怎么看都很不健康。」
「即使如此,还是怀疑他吗?」
「他根本没有时间去散步。」槽木说,「八年前,由良公滋到得晚了,没赶上婚礼的仪式什么的。可是他出席了婚宴,大吃大暍一顿,喝得烂醉以后,十一点就寝了。命案被发现,是早上六点半的时候。那个时候公滋正呼呼大睡,被得知命案的父亲胤笃给叫起来。喏,他什么时候去散步的?」
「本人怎么说?」
「我们指出这一点,他便修正供词,说他在警方抵达之前,为了预防万一,巡视了洋馆周围。巡视和散步不一样吧?」
「那是遁词哪。啊,我并没有直接听说,不可以随便这么断定哪。」
「只要直接见到他,马上就看得出来了呢。」楢木笑道,「鹰眼伊庭,我早已久仰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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