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人有钱了就会变心,但陆玺好像是个例外。也不对,朋友之间不能用变心来形容。
只能说,陆玺好像确实特别喜欢待在谢欢身边,哪怕后来谢欢不再支付给他工资,他也是勤勤恳恳,投喂了谢欢两年。
以前是梁翊,现在是陆玺,他们一个一个,仿佛致力于把他养废。
很明显,他们成功了。
二十二岁的谢欢,依旧是那个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大少爷。
现在谢欢离了谁都行,就是不能一天不吃陆玺做的饭。两年了,只要陆玺超过两天没来,谢欢家里一定乱成一锅粥。
散落四处的衬衫外套,各种花色的猫团子满屋跑,踩得上面全是泥爪印,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好几次沈齐带着顾景来喂猫,看见这一派景象都忍不住想帮帮他。
“小叔叔,您就不能稍微动动手吗。”顾景捡起地上的毯子,叠成小方块放在沙发上,小声埋怨。
叠完了又去捡另一件衣服,沈齐握过他的双手:“你也别弄了,我打了电话叫阿姨来收拾。”转头对坐在沙发上谢欢说,“小叔叔放心,那阿姨在我家里干了很多年,挺可靠的。”
谢欢没吭声,盘坐的腿上搁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正忙着修改他的毕业论文。
转眼又是一年毕业季,走过青葱岁月,少年仍是那个少年,没长高也没发胖,只是眉宇间的那份稚气褪去不少,更添了几分成熟味道。
谢欢是天生的冷白皮,又爱闷着不见太阳,常年养着,养出了一副病态。
不说话时,懒懒散散的,脸上是颓然无力的脆弱感。而当他说起话,那一双狭长得恰到好处的凤眸盯着你,眼仁乌黑明亮,眼尾灵动勾起,不经意露出千万风情。
无关性别,只是他的那份美,总会让人忽视他的一切,同时让人产生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比起两年前,现在的谢欢美得更加精致,也更加具有攻击性。
他性格本身就具有攻击性,但其实他与之俱增的脾气都是被人惯的,这其中有陆玺一份功劳。
两年来,谢欢的身边除了陆玺,没再出现过其他朋友。
究其原因,谢欢本身眼光就高,能让他抬举的人并不多。
除此之外,陆玺霸道得不允许任何人靠近谢欢,明里暗里的警告都有。他还有意无意地娇惯谢欢,把谢欢本就带刺的性子纵容到无限大。
这世上本就没人应该无条件地包容他人。
但陆玺可以,他喜欢谢欢的一切,包括谢欢的脾气。
沈齐跟陆玺不一样,他叫谢欢一声小叔叔,完全是看在他哥梁翊的份儿上。即使谢欢美成天仙,其他方面不是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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