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
总之,现在已经到了四月——代替从三个月前开始去往外地任职公务员的姐姐,接手收取公寓房租的工作。
这就是增加我零花钱的条件。
(真的要想点办法了……)
我家并不是依靠收取房租来维持生计的。
再说了,每间9800日元的租金,就算客满的时候,每月也只能收入78400日元。靠这些钱来支撑爷爷奶奶、老爸老妈和我,三代人的生计应该是不够的。不,肯定不够。
所以,主要收入来源是作为工薪族的老爸的工资。而奶奶的这间公寓则是比起放着不管最后坏掉话会很麻烦,只是被当作『兴趣』或是『无所谓』心情来经营。
——但,这也不能成为不支付房租的理由。
于是乎,从这个月开始,就由我来代替姐姐收取房租了。但是,立刻就遇到了巨大的障碍。
而那个障碍就是魔王Aza•十四世。
(至今,魔王已经欠了三个月的房租了,老姐还在的时候,明明会准时交房租的。还真能从那魔王手里要到房租呢。)
厉害啊,虽然想这么说,但如果是老姐的话,的确能轻松作到。
(因为,是那个老姐嘛……。这种事情肯定轻而易举)
虽然,刚才我还手握“勇者之剑”与魔王对峙,但我并不是『传说的勇者』。
我只是,房东的儿子。
我的老姐才是“勇者”。
到去年为止,我还认为『魔王与勇者?那东西只在游戏里出现啦?』,而且,当爷爷说出『其实咱们家代代都流有“勇者的血脉”』的时候,我还大喊『爷爷的脑袋坏啦!』地惊慌失措。
看到放在客厅和手边的『勇者之剑』与『雷神之枪』之类的,准备悄悄的拿去卖掉的时候,也只觉得『一直放在客厅里的“有点帅气的像武器一样迷之道具”什么的吧,就像是链锯之类的』有些在意。
我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这样考虑的话,普通人【写作普通人,读做我】怎么敌得过魔王,会逃回来也是理所当然的。
(大致上,就是——那个啦。就算是换做是其他的高中二年级男生,也是一样敌不过金发美少女的胖次的啦)
所以,并不是『我特别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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