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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明天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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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昨天的内容。
但话说回来,杀死乔治·乔斯达这件事,我足足等了七年之久,那是由于我必须比杀死亲生父亲那次更为谨慎小心才行——花了七年的岁月取得信任,此外还获得了财产继承权,但我终究还是非得杀死养父不可。
结果,我的失败是出于我采用跟杀死亲生父亲那次相同的手段,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思虑真是太单纯了。
利用东洋毒物进行毒杀。
不必说,用刀枪之类的杀死对方实在是愚不可及,但即便如此,我也应该去找其他不同的手段才对。
乔治·乔斯达的身体状况不佳时——应该只是感冒——我把事先预备好、随时都能拿出来用的毒物,请乔斯达家的管家帮我带去他的房间,让他服下。
养父的健康慢慢变差了。
就跟亲生父亲那次完全相同的症状。
相同的症状——最糟糕的正是这点。
那也是乔纳森看穿我计划的关键。
『我死了以后唯一挂念的就只剩下你这个儿子……听好了,迪奥。』
『等我死了,你就去这封信上的地址找这个人!』
『我有恩于那家伙……他一定会设法照顾你的生活。』
该说那家伙真会保存东西吗……乔治·乔斯达把七年前我父亲叫我拿去寄的信一直留着——我原本以为那是出于他对恩人的礼貌。
不,不是的。大错特错。
其实乔斯达家的主人,早就知道达利欧·布朗度并不是他的思人……单纯就是一名盗匪罢了。
而我也不是什么恩人的儿子,只是小偷的儿子,这点他同样明白——结果他还是收留了我。
真不愧是『给予者』,行事手法与众不同。
假使我的母亲是贵族,面对同样的事也会如法炮制吧——一想到这,我就一肚子火。
话题好像扯远了,总之乔治·乔斯达之所以没把达利欧·布朗度的信扔掉,与其说是因为恩人寄来的,还不如说是他那名绅士具有不随便把他人私信丢掉的习惯吧。
只要房子够大,任谁都办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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