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继续活下去——那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前的那一天,我被逼得戴上了石鬼面,尽管这么说好像是为了挽回颜面,但只要理性……或是说自我能保持住,那就已经是万幸了。
不过我的好运也就此用尽,真的是一点也不剩。结果我在短短数十分钟后,就被乔纳森·乔斯达的爆发力击败。
警察队是被我吸血鬼化后的威力扫平没错,但我依然被乔纳森·乔斯达,连着整个乔斯达家一起被『烧死』。
七年间,我所居住并充满回忆的房子——跟我一块被『烧死』了。
不,更正确地说,杀死我的并不是火。如果光只有火,我应该还能逃得出来——以吸血鬼的恢复力,要逃跑是绝对有机会的。
但我却无法如愿以偿。
被乔斯达家的的守护神,慈爱的女神贯穿身体的我——只能任由火舌吞噬我的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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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记述看了就让我羞愧。
被慈爱的女神贯穿身体、被火舌吞噬……即便只是单纯的修辞手段,还是太过自我陶醉了。我到底在写什么啊,文学或小说什么的吗?
这种错误可再犯不得。
单纯只是我在乔纳森的强烈好运下败北罢了——强烈好运,或者说是败在在他的无意识行动。
装饰在乔斯达家门厅的慈爱女神像,这种普通的装饰品被他无意识地利用,使我输在他手下,事情就是这样而已。
他是如何以血肉之躯,轻易『击退』我这不死之身的吸血鬼,单纯记载事实就好——不需要出现无谓的陶醉,只要简洁地写下事情过程。
对警察队同时开枪射击不为所动,我那不死之身的强度——以及恢复力,让乔纳森看了,认为只有用火烧才能杀死我。
而且普通的火还不够。
得动用足以把乔斯达家宅邸全部烧毁的大火才够——老实说,那家伙是想跟我同归于尽吧。难道要用『同归于尽』这个词吗……总之就是即使牺牲自己——也不让我逃跑,把全部一切都燃烧殆尽。但他明明有这个打算,最后却单独被救活,只有我被火焰吞噬,命运如此不同,下场天差地别,我果然只能用运气好坏来加以解释。
刚才我提过无意识这个字眼——乔纳森无意识地利用自己住了一辈子的乔斯达家构造,也就是门厅装饰用的慈爱女神像,然而要说起对乔靳达家的构造理解程度,我应该不会输给乔纳森才对。
结果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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