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就是喜欢『同年龄的小不点女孩』。
光这一点就已经让她属于少数族群了,但另外还有一点。
当喜欢一个人到无法自拔时,就会——
(——好想欺负她!)
想要捏对方。
想要打对方。
想要把对方踩在脚下。
压倒在地、骑到身上、撕开衣服,欺负、折磨、羞辱对方。
这类过分的行为,在丽的观念中是属于『确认友情』的行为。
至于为什么又捏又打会是友情行为,其实在丽的脑中也自有一套理论。
首先,高千穗丽——也就是自己——生在世上就是个高雅、高贵的存在。
那么即便是与自己同年龄的女生,大家基本上都比自己低劣,人际关系上便存在着一个大前提,就是上下关系。
因此,不可能会有对等的朋友关系。
自己高高在上,对方屈服在下。
在丽的概念中,她与同年代的女生之间很自然会形成这样的关系。
所以屈服在自己底下……不管被打被踢都会感到开心的女生,就是能够成为朋友的女生。对丽来说,所谓的朋友必须是即便被巴掌打、被鞭子抽——只要是像丽这样高贵的存在恩赐的东西便全盘接受,而且心怀感激的人——也就是有被虐嗜好,俗称M的少女才行。
而间宫明里在『同年龄的小不点女生』这项第一条件上已经过关。
不过丽也是有所谓的节操,如果只有这点应该不至于会陷得这么深才对……但或许是明里和丽之间曾有过一段激烈感情碰撞的关系,明明对方看起来应该没有被虐倾向,丽却变得单方面对明里感到渴望。可说是一种单恋状态。
好想要把那女孩……放在身边尽情欺负!
好想把她压在底下,蹂躏得一场糊涂!
想像力算是极为丰富的丽,在脑中浮现出各种夸张的画面——
「啪唰!」一声从豪华的浴缸中站起了身子。
丽穿上一套香槟金色的薄睡衣后,对窗外一览无遗的美丽东京夜景瞧也不瞧一眼……
独自一个人玩起人偶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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