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特别的建筑:
他们在翔殷路、黄兴路转角建了三层楼的恒产株式会社。
这便是侯平亮刚才点出的椭圆形的活动范围的中心地带。
‘恒产株式会社’?
程千帆表情严肃眼眸中闪烁着冷意和愤怒。
日本侵略者为推行其“以战养战”政策便在占领区建立各式各样的“株式会社”。
他们把主要的工矿、交通运输业划为“统制事业”由专门成立的“国策会社”独占未划入“统制事业”的称“自由事业”允许日本人私人经营。
“株式会社”名为企业实为披着企业经营外衣以暴力为后盾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
这些‘株式会社’可谓是紧跟着侵华日军前进的脚步把经济侵略的触角伸向沦陷区的每一个角落。
譬如说今年四月日本方面成立了所谓的华中矿业株式会社其资产主要是劫掠中国浙江、安徽、江苏境内的铁矿、萤石矿等组成。
今年六月日本人成立了华中水电株式会社资产由抢占上海租界以外、南京、戚墅堰、杭州、镇江、芜湖、安庆等地的电厂、自来水厂、上海瓦斯公司等等。
紧跟着日本人在一个月后又成立了华中蚕丝株式会社在被日军侵占上海、江苏、浙江境内的有关养蚕、缫丝场等产业大部被该株式会社掠夺、控制。
这些大大小小株式会社对中国老百姓的掠夺是赤罗罗的(非错别字)。
而根据程千帆从今村兵太郎那里看到的一些文件资料在沦陷区便以华北沦陷区为例有的株式会社为了‘维持占领区稳定’别出心裁的提出了中日合资株式会社的方案。
譬如日方天津株式会社规定其所属各产业中国投资51%日本投资49%。
所谓日本投资往往是用军用票、公司债券之类的废纸进行敷衍。
这些企业的经营权和产品都由日方控制而且绝大部分利润也归其所有。
这种所谓“中日合办”是日本侵略者垄断中国工矿企业、利用中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榨取中国人民血汗的大骗局。
根据日本政府制订的公司组织法规定这些株式会社是“特殊法人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特殊法人”系日本政府对公司拥有直接的监督和支配权。
如规定“日本政府对于华中振兴公司之业务认为在国防上以及促进华中经济之开发有加以统一调整必要时得颁布命令监督之”。
“日本政府对于该公司之决议或监理事之行为如认为有违反公司规程或有害公益时得取消其决议或解除其理事之职务。”
日本政府对该公司专门设置监理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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