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的灯有点晃眼。
一点都不温和。
待久了就不爽烦躁。
“二公子找了我……”王嵩有些焦虑的开口道。
“说名字。”
“袁语朗袁语朗找了我让我帮忙做事。因为我跟他的一个同学有亲戚关系……以前觉得能认识袁家人是很了不起的事没想到他是……我就……我就做了。”王嵩说着说着情绪就起来了。
紧张亢奋还有点愤怒不甘。
不用雷鑫的进一步询问王嵩自己就道:
“袁语朗跟我单独吃了一次饭大概是考察的意思吧然后就问我愿不愿意冒险。我当然说愿意了。”
“我哪里想到这是犯法的事。”王嵩为自己辩解了一句。
“我也想过拒绝但他当时就拿出了好大一堆的现金。我家里正好装修房子需要钱然后我就把钱收了心里想都到这个份上了再要拒绝二公子岂不是反而得罪了他。”
“一箱子现金五十万我数了好几遍。恩。好多遍那么一箱子钱居然只有五十万太久没有见过现金我一个搞后勤的都被箱子的厚度给晃眼了。”
“后来又接触了两次都是在外面就是喝茶。然后就把事情给定下来了。”
雷鑫听着王嵩陈述知道他说的半真半假。
不过他只要愿意说雷鑫就让他说。
至于说后面抠细节那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比如吃饭的具体时间见面的具体时间都可以去找监控找录像或者询问当时的服务员等等。
现在的定位软件和摄像头那么多随便找几个两人都出现的场景就能确定情况了。
对于一起桉件来说无非就是人财物三件事。
人的关系定下来就只要各自的角色和从属了。财的关系定下来就知道桉件的脉络了。物品作为补充是对事件和人财的左证。
除此以外王嵩的内心想法他揣测的袁语朗的想法都不重要。
法律重行不重心事情做了就做了没做就没做。
“袁语朗计划谋杀袁语堂你最早是什么时间知道的……”雷鑫忽然问道。
王嵩低头想了想小声道:“大概也有一年了10个月应该有了。”
“照片是哪来的。”
“袁语朗给的。”
“他找谁拍的照片。”雷鑫继续问细节。
其实细节是非常难以作假的因为细节相当于分支而分支的数量相对于主题来说那就太繁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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