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哥布林王

哥布林王的阶级是4。就算是在D阶级的哥尔尔迷宫里,只要前住下层就会有阶级4的魔物。不过哥布林王虽然是阶级4,接讨伐任务的资格却要B阶级以上。

C等级的冒险者要接这项任务时,冒险者公会会建议要准备三支队伍以上的人员。

这跟哥布林王持有的固有技能「眷属从属」有关。

根据残留在郎顿王国的王国图书馆里的纪录,在圣历267年时在德利姆帝国,哥布林王曾率领三千只的哥布林集团袭击德利姆帝国。相对地,德利姆帝国也出动名动诸国的精锐「狮子骑士团」五千人前往迎击。

德利姆帝国自豪的狮子骑士团虽用名符其实的武力歼灭了众哥布林,但遭受到的损害也绝对不少。

此外也留下了于圣历302年自由国家哈梅伦出现的哥布林王,将一万只以上的哥布林置于它的支配下,并且对哈梅伦造成莫大损害的记录。

如果是以发动「眷属从属」技能的哥布林王为对手,就不是一介冒险者能应付的案件,而是会被认定为灾害由国家出面应对。

「呀啊啊啊啊!我的手臂!」

哥布林王比慕卡还慢出手,但它的剑技却先命中他。那一击的速度正如闪光一般。

「怎、怎么会,刚才的剑技是『闪光』。哥布林这玩意儿会用LV4的剑技!」

库拉兹会吃惊也很正常。普通魔物跟人之间有着身体能力的差距,而人就是为了填补这段差距而磨练技术。

如果魔物跟人拥有同样技术的话,结果会变成怎样将一目了然。

「火之元素啊,将那股力量集于吾身。」

米米姆为了帮助慕卡,开始咏唱自己能使用的最强黑魔法第3位阶「轰炎」。

「集于吾手的是烧尽一切的火焰。」

看到米米姆在咏唱后,哥布林王同样开始咏唱。

「火之元素啊,将那股力量集于吾身。集于吾手的是烧尽一切的火焰。」

然后,双方的咏唱结束。

「「轰炎!」」

彼此的轰炎互相撞击,高温空气裹住四周。幸好是同种魔法威如也相同,所以并未廷烧至周围的树林。

「我……我最强的魔法……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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