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啊……」男子焦躁地说道。「快把你手上的钱交出来啦。」
「你们三个……」
对此,我的回覆只有一个。
「全都不及格。」
我话一说完,金发男子们便同时袭向我。他们似乎很习惯动粗,动手打人时毫不犹豫。对方单手抓住我的头往车窗撞。不折不扣的暴力完全就是以让对手受重伤为前提。
尽管如此,还是我比较强。在我的后脑勺撞到车窗前,我以手肘抵住车门撑住了身子,同时稍微给男子的下巴一记上钩拳。只要能摇晃对方视线,哪怕是争取到零点一秒的时间也就够了。我利用车侧弹起身体,迅速赏了对方心窝和侧腹各一拳。我的手深深陷入对方肉里的感觉一如往常。虽然我不曾吃过这样的攻击,但对中招的人来说,似乎是难受到会翻著白眼痛苦挣扎的地步。
「搞什么鬼啊,你这混蛋────!」
看到带头的男子倒下,后面两人大声嚷嚷,同时朝我动手。我的内心尚未涌现恐惧之情。不会感到不安这点,反倒令我不安。身体自然地动著,有如早晨慢跑一般舒爽。
不会吧,我真的抓狂了吗?
原来一旦自暴自弃,身手就能如此自由地施展吗?
我原本就认为自己有打架的才能。从我开始从事恐吓行为时,就有这样的自信。我能够在对方行动前迅速进行攻击,若是面对两个人左右,我也能同时应付。边接下一人的拳头,边扫倒另一人的脚,将对方摔到地上。和一对一的格斗技或武术不同,在乱斗之下仍能大闹一场的才能。
所以转瞬之间就变成我在蹂躏这两名男子。首先拳打男子的胸口和咽喉,随即迅速攻击另一名男子的侧腹和膝盖。必要的并非强度,而是正确度。我分毫不差地击中对方要害,在对方失去平衡之际以踢技摆平他。不给他们一点反击的空档,我立刻离开了现场。
这种程度的对手根本不足为惧。
啊,真是轻松。我看向身后,三名男子只是在原地呻吟著,没有力气追上来。我顶多只有在最初的一拳被伤到罢了。
若只是打架,我不会输。
最不济的状况下只要逃跑,也很少有人能追上我。
并非骄矜狂妄,我是冷静地如此认为。打架比我强、脚程比我快的家伙俯拾即是,但绝对没有那么多。
所以榎田阳人才会采取这么迂回的手段吗?不是直接袭击我,而是一点一滴缓缓将我逼上绝境。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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