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的确很帅,连林峰都嫉妒,怪不得卡戴珊小妹会对他倾心。
帕金斯还想说什么,林峰给了他一个眼神。没打出名堂前太过高调只会让球迷认为是个狂妄自大的菜鸟。
林峰还在考虑自己怎么对待“洛杉矶之王”的名号。
正说着,一群穿着嘻哈的年轻人走进鞋店,从身高和体型看似乎也是篮球爱好者。
林峰仔细一看,三男两女,前呼后拥在店里试鞋。
“这是群街球爱好者。”帕金斯低声说道。
“你怎么知道?”
林峰以为他们只是喜欢收集球鞋的街头混混。
帕金斯认真地说:“在我决心成为经纪人之前,我在洛克公园呆过一阵子,想从里面找到厉害的家伙。”
林峰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那么你成功了?”
帕金斯表情夸张,“你猜我在那里见到了谁?伟大的威尔特·张伯伦!那家伙在一场篮筐没有网的比赛中来了一次惊天扣篮,由于力量巨大,球穿过篮筐,砸到地面然后反弹飞跃了15尺的围墙!”
林峰无奈地摊了摊手,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一定是张伯伦的鬼魂。
嘻哈年轻人们转到林峰身前的鞋架,一个脏辫黑人同样对欧文系列产生了兴趣。
“老兄,你也打篮球?看起来似乎四肢有些不协调。”黑人小子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话会产生什么后果。
帕金斯要上前理论,被林峰拦住了。
“不太会玩。”他淡淡地说道。
嘻哈男女们笑了起来,尤其两个造型夸张的女孩,衣服颜色很花哨。
“好吧好吧,希望能在球场见到你,穿着你的宝贝球鞋。”
说完,他们便离开了鞋店。
帕金斯愤愤不平,“一群没有钱买球鞋的穷光蛋!”
林峰示意他冷静点,没必要跟一群过客发火,他们想说什么就尽管说。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如果关注每一个出现的人,那无疑会浪费很多精力。
林峰只想把精力集中到球场,至于其它的声音,把它们抛到脑后就行,比如刚才出现的那帮嘻哈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