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选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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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你曾去过咱北封郡,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站起身,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

据说,镇北王当年受过一次重伤,导致其武道之路被中断,而对于武者而言,一般是等到年迈时,气血也会跟着衰败;

但这一幕,在镇北王身上,体现得更早了一些。

李梁亭继续吃着烤鸭,

同时对郑凡道;

“晋东那块地方,没什么问题吧?”

先前是叙旧,叙的是长辈和晚辈,现在,是谈公事了,既然是公事,就用不着再执晚辈姿态。

“问题,不大。”

李梁亭点点头,道:“野人到底是没蛮子耐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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