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他的伤口深,如今距离受伤也不过十天左右的时间,这时候伤口结痂都算恢复的不错的。因而她满意的点点头。觉得这少年救人时太不惜命了,回头又冲了凉水澡,也太不把身体当回事儿。但他之后还知道清洗伤口和上药,这就不算无可救药。
单纯的长乐并不知道,她以为的结痂和李明钊口中的结痂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长乐以为的结痂是伤口已经开始愈合,而李明钊以为的,是不流血就算结痂。
长乐随后又叮嘱一些注意事项,比如忌荤腥和辛辣,伤口处不要沾水,如是伤口处痒也不要用手挠,不然会留疤……
不知道是不是长乐的错觉,在她说留疤的时候,这少年嘴角抽了好几下。
长乐见状默了片刻,很快意识到哪里的问题了——男人和女人在对待伤疤的问题上,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女子爱美,就觉得身上有了伤疤极其丑陋不堪。男子么,会觉得那是勋章。他们以此为荣,甚至会互相炫耀……看不出眼前这李明钊虽然一副厌世和不屑与人为伍的模样,但是炫耀心和攀比心可一点不比这个年纪的少年差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长乐忍不住又在心中长叹一句:果然,人不可貌相。
李明钊是不知道长乐在想些什么,她那小脸板的严肃正经的,可她眼珠子咕噜咕噜转的飞快,而她的视线还总是有意无意的朝他伤口处瞄。
李明钊眯起眼,这是在打什么坏主意呢?
是想看他伤口么?
明说啊。他还能拒绝她的要求不成?
这个念头一袭上脑海,李明钊原本还悠然散漫的动作陡然一顿。
他双拳攥紧,忽然从上到下把长乐死死的打量了一番。从她的头发丝到面颊到脖颈,划过胸口,落到腰肢上,又往下……长乐的脚藏在男子样式衣袍下,李明钊牢牢的看向那里,似乎想掀开长乐的袍子,看看她脚丫子长什么模样。
被人如此冒犯,长乐又不是个死人,自然反应很大。她气的眼睛冒火,面颊烧红,气急败坏的指着李明钊,“你看什么?”
熟料这少年只是挑挑眉,然后陡然起身,留下一句“不过如此”,就洒脱的转身离去。
臭流氓!神经病!王八蛋!!
长乐都要被气哭了。
这人什么臭德行,没冤没仇的,他说她“不过如此”是干么?是故意讥嘲她面容无光,入不得他的眼,侮辱了他的视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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