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玩嘛!
两个人一起玩嘛!
……太恐怖了。
和红羽两个人一起玩,和宣告死刑有什么两样?看来我最好先写好遗书。
举个例子说明好了。这家伙还在读幼稚园的时候,很喜欢玩「猪木VS.霍克·浩根」游戏。顺道一提,当年这场比赛,我们的安东×奥·猪木是以惨烈的昏厥KO落败拉下了终幕;而红羽居然要忠实重现这场比赛,所以才可怕。
想当然耳,我扮猪木,红羽扮霍克。
红羽化身为金发的强壮美国人,毫不留情地对我使出金臂勾。见状,幼稚园的园长老头居然遗憾至极地喃喃说道:『这孩子要是早生八十年,或许那场战争的结果就不一样了。』真是乱七八糟。
「别露出那么厌烦的表情嘛!难得这么早起,一超玩嘛!」
「是你硬把我挖起来的吧?」
「欸、欸,来玩嘛!」
居然无视?
妹妹像只喵喵叫的黏人野猫一样靠过来,
话说在前头,你可千万别觉得她可爱喔!就算她是猫,也是狮子或美洲豹那一类的大型肉食动物。要是掉以轻心,可会被她从脑袋一口吃掉。
「知道啦!可是我没办法陪你玩整天,因为今天傍晚我有事。我就陪你玩到傍晚吧!」
我轻易屈服了。
我也觉得自己很没威严,但总比肋骨真的被折断好。这家伙要是抓狂起来,我的立场就像夏天的蚁狮一样不堪一击。呜呜……再见了,我的暑假……
「哇!哥,我最爱你了!」
「不
要动不动就说什么我最爱你。还有,拜托玩点静态的游戏。今天我可不想陪你玩摔角。」
「呵呵呵!小的办事您放心,大人。其实我昨天拿到了这种好东西!」
红羽得意洋洋地拿出一个四角形的塑胶盒。
「来玩格电吧!哥!」
「格电……」
她指的当然是格斗电玩吧?哇,好怀念。这么一提,除了摔角以外,我和这家伙最常玩的游戏就是格斗电玩;只不过我上高中以后就没再玩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