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攀了,我自当恭敬不如从命。”
徐姑娘便从身上拿了匕首。
姑娘习武之人,这些都是随身携带之物。
朝歌见她真要杀血,不由道:“倒也不必动刀,心诚即可。”
徐姑娘便笑道:“莫非七姑娘怕疼?不敢?”
她当然怕她,她是肉做的。
徐姑娘却坚持,道:“杀血为盟才显诚心。”
人家义结金兰的不都是这般,她连这点血都不敢出,可见其诚心。
朝歌说:“倒也不必急于一时,总要准备一下。”
徐姑娘说:“择日不如撞日,沈将军在的地方,岂不是最好的时辰。”
朝歌莫名的想到:这一句一个沈将军,怎么听都不像是一家人。
除非在特殊的场合,她都是唤大哥的。
朝歌心里是想,她与这徐姑娘也并没有一见如故,并非真的想要义结金兰。
徐姑娘便又道:“既然七姑娘并无诚心,也罢,是我自作多情了。”
朝歌心中哂笑,她这是被赶鸭子上架了?
既然徐姑娘非要这般才显得更像一家亲,也好。
朝歌硬着头皮把奴婢唤过来,准备碗,倒上酒。
这徐姑娘当真是不怕疼的,她拿了匕首眼都不带眨的划了自己的指腹,把血滴在碗中。
徐姑娘做过之后墨兰也照着她这般做,没有她这般痛快,微微蹙了眉。
姑娘都是细皮嫩肉的,平日里针扎一下都会显疼的人。
朝歌瞅着两个人,悄悄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划哪一个比较不疼?
她自个轻轻掐了一下,都显疼。
胳膊这会更疼了。
让她往自个手上划一刀,她下不了那个手怎么办?
墨兰已把刀递她手里了,她拿了匕首在指头上试了一下,感觉自己的胳膊更疼了。
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霁月,真希望他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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