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犯罪很轻,也会被判死刑,送去当格斗士充数。也有些贵族会把奴隶送去受训成为格斗士,然后送到大竞技场去卖钱。具有格斗士资格的奴隶,卖价当然比一般奴隶来的更高。
有趣的是,尽管有些格斗士颇受民众爱戴欢迎,但格斗士本身的社会地位却极为低贱。就算当上了明星格斗士,地位还是和娼妓一样,归类为不名誉的职业。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有一位名叫艾伍西克雷斯的格斗士,被皇帝卡利古拉赐于众多特权和两百万塞提伍斯银币,还有些贵族与贵妇们和格斗士传出绯闻。可是,当格斗士死时,就会像娼妓与上吊自杀者一样,秘密埋葬在不为人知的荒郊野外。
囚犯与猛兽的格斗
在大竞技场举办的格斗之中,另一种颇受欢迎的戏码是囚犯与猛兽的格斗。一开始,这原本是拿来惩处外国人和罗马军团逃兵的刑罚,之后演变为惩处奴隶、杀人犯、山贼的不名誉之刑,后来甚至被用来处决基督徒。
在释放猛兽入场之前,罪犯会在竞技场内绕场一周,脖子上挂着写有罪名的木板,绕场完毕后,手脚就会上铐,钉在原地无法逃跑。为了提供处决用的野兽,还从帝国各地搜罗大象、狮子、虎、豹、熊、鬣狗、野狼等动物,预先关在笼子里,禁止喂食,藉此让猛兽处于饥饿状态,上场之后才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为了目睹这惊人的表演,曾有多达十万观众涌人大竞技场,而且观众们对猛兽各有喜好,有人喜欢一上场就立即撕碎囚犯手脚的虎豹,有人喜欢慢慢虐杀囚犯的熊,也有人喜欢能够一脚踩死犯人、抛掷犯人尸体的大象,当然,野狼和鬣狗也颇受到注目。
数只猛兽被放进竞技场内,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受刑的囚犯则是被撕咬得不成人形,被野兽四处拖行,有时野兽已经吃饱了,不再继续啃食,只好派出侍卫上前,给那仅存最后一口气的囚犯最后一击。
像这样让活人徒手对抗野兽的刑罚,还留下了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传说。举例来说,在纪元前二世纪左右,有一个名叫安德洛克雷斯的逃亡奴隶,被送到大竞技场去喂狮子。在处刑当天,一头巨大的非洲雄狮向他冲了过去,但令观众惊讶的是,那狮子竟然没有扑倒奴隶把他咬死,反而乖顺的坐了下来,让奴隶抚摸他的鬃毛。
侥幸不死的安德洛克雷斯被抓到皇帝面前,他向皇帝解释,以前他在非洲逃亡的时候,曾经帮这只狮子拔掉脚上的刺,还和这只狮子在巢穴里一同生活过,所以狮子才没有吃他。听到这样的奇闻,皇帝下令赦免安德洛克雷斯,并且这头狮子赐给了他。
这样的刑罚早在基督教传入之前就非常普及了,一直持续到纪元五世纪左右。最初囚犯是被捆绑着、无法自由行动,但是观众看了觉得不够刺激,所以后来赐给囚犯一些轻便的武器,这样才能看到人和猛兽决斗。有些囚犯相当壮硕,顽抗之余还能在场上杀掉一,二只猛兽,让观众看的手心冒汗,却也乐在其中。
后来处决囚犯的过程又加入了戏剧的元素,弄得像舞台剧一样夸张,比方说把囚犯用锁链绑在岩石上,假装成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靳,任凭秃鹰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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