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刑具是夹住拇指,用螺丝来推动夹板,螺丝转的越紧,夹板就越紧,造成手指喷血。另外,用钳子拔指甲的酷刑也属于此类。由于手指与指甲是神经非常密集的部位,遭到刑求时,承受的痛苦超乎我们所能想象。
◆绞裂内脏……把人犯的手脚向后绑在短梯子上,然后用绳索吊起来,转动短梯子刑架,突然放松,人犯就会吊在空中不停的旋转,就这样朝左转,朝右转,不断用刑,最后会造成人体内脏破裂。根据德国皇帝卡尔五世的刑事法典(加洛林纳犯罪法)记述,如果罪犯不肯吐实,就要持续用刑,直到罪犯肚子鼓涨成球状。
◆钉椅……将人犯强压在一个布满尖钉的椅子上,据说,曾有人犯被逼着坐在钉椅上长达六小时之久。
◆颈刑……用绳索套住脖子,然后转动绳索,靠着绳索的纤维磨蹭颈部,根据记录,有时用刑太久,甚至磨穿皮肉,露出颈骨。
◆冰水浴池……将被告人犯衣物剥光,长时间浸泡在倒满冰块的水槽里。
◆火烧羽毛……把羽毛插在人犯的四肢关节等处,然后点火燃烧羽毛。
◆虎钳……用虎钳夹住受刑人的膝盖,逐渐夹紧,骨骼碎裂之后会穿透皮肤,但是人犯不会立刻死亡,只能不断的承受痛楚。
◆靴刑……让人犯穿上长靴,然后把煮的滚烫的热水或热油灌入靴子里,有时则会用刀割开腿肉,然后将煮沸的热油注入伤口中。
◆西班牙长靴……用长靴型的夹具夹住人犯的双脚,逐步转紧螺丝,压迫双脚,造成小腿与脚踝骨折。如果受刑人顽强不肯吐实,就在夹具内敲入木头楔子,制造更强烈的痛苦。遭到这种方式刑求,就算最后侥幸留得一命,双腿也会终身残废。
◆咸鱼料理……逼迫嫌犯吃下大量的盐渍鲱鱼,而接下来的数天则是禁止饮水,让人口渴难耐。
◆疲劳之刑……连续数日不让人犯睡觉,逼迫他不断的在牢房内绕圈行走,不得休息。
◆火炬之刑……把手臂拉直绑好,然后用火把烧烤人犯的腋下,把皮肉烤焦。
拷问刑求的方法如此之多,而且取用不尽,所以一旦遭到逮捕,下管如何辩解,都无法逃脱酷刑的折磨。
异端审判的牺牲者——圣女贞德
遭到男人权谋利用的圣洁处女
谈到女巫大审判以及异端审判,最为知名的无辜牺牲者,就是鼎鼎大名的「圣洁处女——圣女贞德」了。女巫大审判在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中叶如同风暴一般席卷欧洲,其实比这段时期还要早六十年之前。圣女贞德就成了第一位受害者,以女巫罪名遭到起诉处决。
这场女巫大审判,发生在英法百年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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