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密告没有亲情的限制,孩子可以告发父母、父母可以告发孩子、哥哥可以告发弟弟……有时,年仅六~七岁的幼童前去密告,官府还是照样受理,依法逮捕处决女巫。至于被捕的女巫,自然免不了严刑拷打,除非供出共犯,否则逼供不会停止。由于异端审判官可以没收罪犯的财产,在利字所驱之下,还会用尽各种手段,牵连出更多「共犯」,贪图他们的财物。
遭到拷问的人,想当然尔会希望尽早停止拷问,在意识模糊、失去判断力的情况下,干脆把自己认识的人通通说出来,这么一来,「共犯」人数就大幅增长,四处株连。一名女巫「供出」上百名女巫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其实,这些被捕的「女巫」,说穿了不过是非常普通的平民百姓。她们被暴民拖到审判官面前,经过一阵严刑拷打,根本没人能承受的了,所以几乎无一幸免,抓到十人就能定罪十人,全都遭到处决。
女巫的辨识方法
当时人们想出分辨女巫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针刺法」。那时人们认为,恶魔会把家畜变成「邪灵」赐给女巫当作助手,而女巫为了控制这些邪灵动物,则要把自己的鲜血分给牠们饮用。因此研究恶魔的学者主张,女巫身上应该有邪灵动物吸血的伤口,足以用来证明女巫的身分。
所以异端审判官就照这方法寻找女巫嫌犯身上的「印记」,先把女巫绑起来、剥光衣物,然后仔细检查身体。这个过程可不马虎,就连体毛都要剃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找出身上任何可疑的伤痕。
一旦发现身上有伤痕,接下来审判官就用针去刺那些伤痕。据说女巫会靠着魔法去麻痹身体的感觉,所以审判官就在女巫的身上四处下针刺探,看看女巫有什么反应。拿针刺入皮肉当然不是件好受的事,而且,这「针刺」的过程就连眼睑内、舌头下、阴部私处都不放过,这过程已经算是不折不扣的拷问了。
要是这样还无法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接下来还有另一个方法。大家相信女巫是无法浮在水面上的,所以他们把女人的手脚捆住,扔进名为「女巫澡堂」的大水池内。假如那女人没有浮起来,就证明她是女巫。可是,就算是游泳健将,在手脚被捆住的情况下,也不免会溺水吧。
◆女巫大审判中实施的酷刑◆
欧洲各地现在仍旧留存着当年的拷问刑具,让我们得以一窥「女巫们」遭受到的恐怖酷刑。这里我们把女巫大审判常会用到的刑具整理出来,让人家看看。
◆戮目之刑……用绞成麻花状的铁棒刺入眼中,把眼睛戳瞎。
◆吊刑……将被告人犯的手脚绑在背后,高高吊起,再突然放松吊索,在受刑人即将坠地之前,吊索突然绷紧,靠着惯性加速度拉扯人犯的手脚,用剧烈的冲击力道让人身受重伤。通常用刑一次就能让四肢关节脱臼,用刑三次就会导致人犯死亡。
◆手指刑……用虎钳之类的工具夹住手指,逐步夹紧,直到指甲与手指骨骼碎裂为止。还有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