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五章

看每一本书时,「爱」这个字就浮现于他的脑海。

母亲带给他美其名为爱的行为,在现实世界中,只能博取同情,让人觉得是「可怜的孩子」,但用优美的文章写在纸上,是不是能成为爱?

我才不是可怜的孩子。我要让那些说我是「可怜孩子」的人看我写的故事,让他们知道,母亲和我之间曾经有爱。

我要向他们证明,无论做出任何行为,都可以用爱做为理由。

即使如实地记录事实,充其量只是悲惨的故事。但是,人生的意义在于把现实升华为文学的境界。当我领悟到了这一点,顿时觉得手边写了将近二十页的稿纸全是废纸。

用电脑写的内容,可以在转眼之间就删除。手写稿虽然能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或撕成碎片,却无法在转眼之间消除写的痕迹。干脆点火烧了吧!

如果,火可以烧掉一切——

假设在现实世界纵火,就会犯下滔天大罪,即使是为爱纵火也不例外。就算纵火的理由是因为爱,也不能抹灭犯罪的事实;就算施暴的理由是因为爱,也不能抹灭犯罪的事实;就算疯狂的理由是因为爱,也不能抹灭犯罪的事实——因为会被人认为是愚蠢的行为而遭到轻视、遭到咒骂,甚至连曾有的爱也遭到否定。

然而,在文学的世界里,这一切都可以视为真正的爱。

想要在过去的人生中寻找爱,只要把事实升华到文学的境界就好。必须将事实加以修饰,才能变成文学。即使自认为是爱的故事而提笔创作,如果读者无法从中感受到爱,就代表故事中、现实中并不存在「爱」这种东西。只有受到他人的肯定,才能证明爱确实存在。

我曾经这么告诉自己无数年。

虽然我进了大学,但我不去学校,也不去打工,关在旧公寓的房间里,拚命写故事。

有一天,我突然灵机一动,女人因为被男人抛弃而虐待男孩,可以把男孩比拟成鸟。在这个封闭的爱的世界中,只有鸟、女人和男人。故事仿佛泉水溢出般浮现在一片漆黑的脑袋中,我写小说已经有三年了,却笫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我终于可以接受自己的过去了。完成之后,这样的感觉油然而生。那部作品就是〈灼热鸟〉。

夏季的某个雨天傍晚,一个女人抱着膝坐在邻居家门口。不知道是没带伞,还是廉价公寓的屋檐无法遮风避雨,女人的几缕长发滴着雨水,贴在脸颊上,宛如流下的眼泪。

我们互看了一眼,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却找不到理由向她搭讪,就直接走进家里。不一会儿,当我拉开窗帘时往外一看,发现那个女人仍然坐在原地。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当我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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